关于公布石家庄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有关精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91号)要求,市审改办对市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石家庄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年版)》,涉及市级25个部门公共服务事项90项(其中法律和信息查询类26项、知识产权保护类2项、就业技能培训类3项、公共教育类5项、劳动就业类9项、社会保障类12项、医疗卫生类13项、住房保障类6项、文化体育类4项、扶贫脱贫类1项、其他类9项),现将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公布本地、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石家庄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年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