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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发〔2016〕77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

        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9日

        石家庄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54号)精神,切实推动全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

        (一)完善交通物流网络

        1.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完善铁路石家庄枢纽功能,推进铁路东南环线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西阜高速公路、平赞高速公路、津石高速公路、南绕城高速、南二环西延、南二环东延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城区快速路体系;提升正定国际机场功能,全力打造京津冀区域航空物流枢纽中心;实施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周边道路畅通工程,优化交通组织方案,优化物流园区布局规划,打通交通物流枢纽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实施铁路物流基地工程,推进窦妪铁路物流基地、新安村铁路物流基地、亿博基业冀中南公铁联运智能港建设;加快构建我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提高联运服务水平

        1.强化多式联运服务。配合北京铁路局等铁路运输企业在我市物流园区、内陆港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等铁路集装箱列车;积极推进物流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的战略性重组,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有关县(市)、区政府)

        2.拓展国际联运服务。在石家庄综保区铁路物流中心及新安村铁路物流基地积极开展国际联运服务,与正定机场开展空铁联运,与天津港实现海铁联运,同时联通中欧国际班列,打造国际联运物流枢纽。依托综合保税园区和内陆港等园区,完善综合保税、口岸通关、国际贸易等综合服务功能,减少货物在港口的滞港时间,实现快验快放,降低物流时间和运输成本。(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

        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建立与京津对接的区域综合交通和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联程联运”、货物“一票到底”和交通“一卡通”,探索推动石家庄与京津现代物流业各种资格资质(如道路运输许可证、物流车辆检测结果、农产品基地及产品认证等)互认,促进物流管理体制一体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

        (一)构建交通物流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石家庄市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构建“物流石家庄”等跨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各类物流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力争与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开放和共享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搭建省市商贸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配合省加快推进与京津商贸物流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京津冀商贸物流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建设河北电子口岸

        配合省相关部门做好河北电子口岸建设,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尽快与省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尽早实现“单一窗口”,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

        参考国务院《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全市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为核心,加强信用记录归集,预留出信息共享数据端口,与工商、公安、交通、银行等互联网公共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形成覆盖物流业所有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档案,根据信用评价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和预警警示企业、惩诫失信企业、淘汰严重失信企业的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

        (一)推广集装化、标准化运输模式

        1.加大运输设备集装化、标准化推广力度。以国家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为契机,抓好物流标准化试点,加快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和卸货站点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推广公路货运标准化电子货单,推广托盘、集装箱、集装袋等标准化设施设备,建立托盘共用体系,在快速消费品等领域,依托龙头企业,率先开展标准托盘应用推广及循环共用;大力推动铁路1.5吨小型集装箱技术标准在全社会的推广使用,建立规范的管理、调配、循环共用模式,降低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加强技术标准支撑保障。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物流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实现京津标准与我省标准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

        1.发展“互联网+城乡配送”。加快城市一级分拨中心、二级公共配送中心和三级末端配送网点建设,优化城市三级配送网络体系;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支撑配送服务向农村延伸,引导邮政、快递等物流企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邮政网点、村邮站、“三农”服务站等邮政终端设施建设,力争达到“县县有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通道;加快推进石家庄“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快递下乡工程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供销社,有关县(市)、区政府)

        2.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鼓励在生产、流通、仓储等单元推广应用感知技术,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及时共享、协同响应。鼓励供应链管理企业采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生产、流通、仓储等数据,对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运输仓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3.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规划建设危险品、冷链等专业化物流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危险品物流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系统;引导冷链运输加快发展,大力培育品牌化冷链物流企业,依托双鸽、凯龙达等大型企业,整合低温屠宰、低温冷冻、冷链运输、检验检疫、包装加工等设施资源,积极开展物流增值业务,扩大连锁配送范围,打造安全、便捷的食品物流品牌;推进大件运输管理规制的完善,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大件运输护送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一)优化市场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商务局等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市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将交通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线上线下联合的惩戒机制。市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公路超限超载整治力度,规范收费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统筹规划建设

        加强我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和物流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创新体制机制

        推动国有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争取更多国家专项建设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企业发债、上市等多渠道融资;加大用地支持,国土部门要合理界定交通物流公益设施的范围,在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保障,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交通物流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需要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优化审批流程,优先安排供地。(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国土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大推动力度,做好统筹衔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有序推进。

        (二)细化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商务等有关单位,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抓紧细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主要举措、进度安排等。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分步骤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部门要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跟踪调度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定期向牵头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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